安徽省亳州市9月2日拍卖出让京九东路东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19)9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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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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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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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0 |
京九东路东、窑鸿支沟西、养生大道北 |
25217.2(37.83) |
零售商业(商业服务业设施) |
≤2.5 |
≤45% |
40 |
6800 |
34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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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 |
希夷大道东、槐花路北、团结沟南 |
81148.6(121.72) |
商住(商服10%) |
≤2.0 |
≤25% |
住宅70商业40 |
33100 |
165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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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 |
希夷大道东、槐花路南、合欢路北 |
129892(194.84) |
商住(商服10%) |
≤2.0 |
≤25% |
住宅70商业40 |
52700 |
263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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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3 |
希夷大道东、槐花路南、合欢路北 |
128793.7(193.19) |
商住(商服10%) |
≤2.0 |
≤25% |
住宅70商业40 |
51600 |
25800 |
2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8月27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27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27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8月27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9年9月4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6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9年9月2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19-60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且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含母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2万平方米以上购物广场,自有产权部分(10年以上)占总计容面积40%以上。此条款由亳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二)为保证项目的统一和协调性,竞买人应同时报名竞买2019-61、2019-62和2019-63号三宗土地,每宗土地必须有效报价一次。
(三)竞得人应在2019-61号地块内配建不少于6个班、2019-62、2019-63号地块分别配建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四)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