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8月30日至9月9日挂牌出让仁里镇 城东社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石自然资规出告字【2019】2号
|
石自然资规出告字【2019】2号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该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1个亿。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9月5日到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护和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19年9月5日16时前,向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2019年9月5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8时至2019年9月9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该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由出让方负责将出让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3、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4、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联系电话:(0566)-6027220 联 系 人:王先生 程女士
户名:石台县财政局 开户行: 1、中国工商银行石台支行,账号1316099029200032270; 2、中国农业银行石台县支行,账号12066001040009762; 3、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075590710300000106;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台县支行, 账号100124458420010003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