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9月6日至9月20日挂牌出让灵溪镇红星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苍资规告字[2019] 28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19〕157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重新挂牌出让苍南台商小镇范围43-5-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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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苍南台商小镇范围43-5-B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580.4㎡,出让面积为16580.4㎡ |
宗地坐落 |
灵溪镇红星村,苍南大道以东、成功路以南、兴园路以西、玉苍大道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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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容积率 |
≤1.94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该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32060平方米,其中开闭所面积≥12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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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1.2% |
建筑高度 |
≤8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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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12% |
保证金 |
40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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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0240万元(不设底价) |
加价 幅度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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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 9月6 日9 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年 9 月 20日9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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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地块内建设的住宅需全装修成品交付,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3、本地块为带总平方案出让,竞得后须按苍南县台商小镇范围43-5-B地块总平面图进行建设,其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费33.35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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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26240万元时(溢价率29.6%)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受让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26240万元时,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政策性用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受让人,最高竞报面积为319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用房品质应不低于该地块商品住房品质并要求集中布置,具体布置位置应在建设方案评审时予以明确。政策性用房要求全装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不少于竞报的政策性用房面积,以套为单位无偿移交给苍南台商小镇工程建设指挥部。政策性用房需按浙江省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配建地下机动车位并无偿移交给苍南台商小镇工程建设指挥部(配建地下机动车位需集中布置)。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19 年 9 月 6 日 9 时00分至 2019 年9 月18 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8 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老灵溪镇人民政府208室)
联系电话:15888256672(项女士)
(二)、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