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9月10日至9月23日挂牌出让大新镇惠民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太自然资[2019]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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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太和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19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9月19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19年9月10日8时至2019年9月23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下午15时,2019年9月24日上午8时至下午15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太和县境外的,报名时需承诺自竞得之日起40日内,在太和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并明确新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可由子公司与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与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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