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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9月23日至10月9日挂牌出让临庐产业园纬三路南侧等5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30

关键字:临自然资公告〔2019〕20号

 临自然资公告〔2019〕20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方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幅

万元/亩

1

LQ〔 2019 〕-54号

临庐产业园纬三路南侧、腾飞路北侧、陈集南路西侧

35554.4平方米(约合53.33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挂牌

不大于2.2

不大于22%

不小于4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20

6000

2

2

LQ〔 2019〕-68号

临庐产业园庐阳大道南侧、纬三路北侧、汇泉路东侧、陈集南路西侧

59281.1平方米(约合88.92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挂牌

不大于2.0

不大于22%

不小于4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20

10000

2

3

LQ〔 2019 〕-69号

临庐产业园庐阳大道南侧、纬三路北侧、汇泉路东侧、陈集南路西侧

27458.2平方米(约合41.1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挂牌

不大于2.0

不大于22%

不小于4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20

5000

2

4

LQ〔 2018 〕-129号B区

临泉县田桥街道,庐阳大道南侧、箭杆河路东侧、古沈大道西侧

B区面积44446.8平方米(约66.67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

挂牌

不大于2.4

不大于30%

不小于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00

7000

2

5

LQ〔 2018 〕-129号C区

临泉县田桥街道,庐阳大道南侧、箭杆河路东侧、古沈大道西侧

C区面积28464.8平方米(约42.7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

挂牌

不大于2.4

不大于30%

不小于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00

5000

2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2019 〕-54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19]-68号、LQ[2019]-69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0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依据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2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沿街一至二层设置,且一楼使用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且社区服务用房不计入容积率。      

5、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6、按临庐产业园要求,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按临泉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要求,本宗地土方除开发企业自用外,其余土方需无偿提供给临庐产业园,集中堆放于园区指定的堆土场,否则,将由临庐产业园按照市场价进行处罚。

LQ〔 2019〕-6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19]-54号、LQ[2019]-69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0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依据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与LQ[2019]-69号宗地合并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2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沿街一至二层设置,且一楼使用面积不少于260平方米),并配建一个不少9个班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15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移交时须具备基本办公和教学条件),幼儿园应按《关于临泉县城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标准及移交等有关事宜的函》临教函〔2019〕91号中要求的执行,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且社区服务用房和幼儿园不计入容积率。      

5、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6、按临庐产业园要求,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按临泉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要求,本宗地土方除开发企业自用外,其余土方需无偿提供给临庐产业园,集中堆放于园区指定的堆土场,否则,将由临庐产业园按照市场价进行处罚。

LQ〔 2019 〕-69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19]-54号、LQ[2019]-68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0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依据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与LQ[2019]-68号宗地合并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2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沿街一至二层设置,且一楼使用面积不少于260平方米),并配建一个不少9个班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15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移交时须具备基本办公和教学条件),幼儿园应按《关于临泉县城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标准及移交等有关事宜的函》临教函〔2019〕91号中要求的执行,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且社区服务用房和幼儿园不计入容积率。    

5、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6、按临庐产业园要求,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按临泉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要求,本宗地土方除开发企业自用外,其余土方需无偿提供给临庐产业园,集中堆放于园区指定的堆土场,否则,将由临庐产业园按照市场价进行处罚。

LQ〔 2018 〕-129号B、C区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国内国有企业。②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县国土局审核确认函。

2、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国土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并在建好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此条款由田桥街道负责监管)。

5、竞得人须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田桥街道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9 〕-54号、LQ〔 2019〕-68号、LQ〔 2019 〕-69号、LQ〔 2018 〕-129号B、C区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30日8时至2019年9月30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9年9月23日8时至2019年10月9日16时止。2019年10月9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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