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9月19日至9月29日挂牌出让市珠光路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高邮市经挂[2019]G011号
高邮市经挂[2019]G011号
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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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9-14 | 市珠光路西侧、众乐园路南侧 | 2626.7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2≤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55% | 40 | 300 | 990 | 5(万元) | |
| 2019-15 | 市盐河东路西侧、腰圩河南侧 | 5264.70 | 其它 教育用地 |
0.80≤容积率≤1.30 | 建筑密度≤50% | 30%≤绿化率 | 40 | 235 | 775 | 5(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设计要求,详见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条件; 2、2019-15号地块:(1)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高邮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建设协议》;(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出让价款。
二、竞买资格:1、2019-14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网上交易,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19-15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网上交易,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6)开发建设企业未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银行)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30日至2019年09月1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高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1:7777/view/link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19日 起至2019年09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6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1:7777/view/linkIndex);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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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9-14; 2、地块编号:2019-15;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本次挂牌宗地为净地挂牌出让,地表为自然地形,地下建(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及周边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以挂牌现状为准;如实施改造或迁移,须由竞得人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出让文件中明确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的除外)。 2、本次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起始价内,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办理交地手续前,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3、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6号
联系电话:0514-84613965、0514-84629928
联 系 人:张广富、姚芳
开户单位: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按网上报名流程操作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反馈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本次挂牌宗地为净地挂牌出让,地表为自然地形,地下建(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及周边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以挂牌现状为准;如实施改造或迁移,须由竞得人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出让文件中明确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的除外)。 2、本次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起始价内,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办理交地手续前,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3、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6号
联系电话:0514-84613965、0514-84629928
联 系 人:张广富、姚芳
开户单位: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按网上报名流程操作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反馈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8月30日
2019年0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