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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10月19日至10月30日挂牌出让规划滨河路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9-18

关键字: 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11号

     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11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竞价增幅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9〕

-26

规划滨河路北侧、天润路东侧、规划顺河路南侧

24448.62(合36.6729亩)

居住用地

70年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35%

3000

163万元/亩

 

 

 

 

1万元/亩

 

 

〔2019〕

-27

规划滨河路北侧、规划顺河路南侧、东旭路西侧

19774.05(合29.6611亩)

居住用地

70年

不大于1.8

不大于20%

不小于35%

2500

177万元/亩

〔2019〕-26号和〔2019〕-27号宗地建筑高度均不大于60米,其他详细指标按界首市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18】33号文件执行;

备注:1、本次出让的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

2、根据界首市城乡建设公司【关于我市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的联系函】(界城乡建【2018】42号)要求,该宗地用于界首市人才公寓项目建设,人才公寓项目建成后作为出租房屋租赁给引进人才使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在申请竞买〔2019〕-26号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2019〕-27号宗地,两宗地须同时报名、同时报价、报价相同、同时竞得。

3、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其他要求以界建函【2018】28号文件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28日(国庆节假期休息),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28日(国庆节假期休息),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0月29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2019年10月19日8时至2019年10月30日9时,挂牌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现场会定于2019年10月30日16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五)界首境外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并由其与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付连带责任。具体详情见拍卖或挂牌出让文件。

(六)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到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额的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到土地出让合同当天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补足定金。

(七)出让金的缴纳:(1)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2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3)超过2个月缴纳的按违约处理。

(八)〔2019〕-26号和〔2019〕-27号宗地,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

(九)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王丽   王珏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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