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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10月14日至10月25日挂牌出让苍南绿能小镇绿能大道以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9-21

关键字:苍资规告字[2019] 41号

 苍资规告字[2019] 41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19〕196 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绿能小镇C-34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苍南绿能小镇C-34a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930.20平方米,出让面积为31930.20 平方米

宗地坐落

苍南绿能小镇绿能大道以东、迎宾南路以南、广核路以北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餐饮用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1.4

地上总建筑面积

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44702.2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2351.14平方米,旅馆建筑面积不小于商业建筑面积的50%,且不小于13540平方米。

绿地率

≥30%

建筑高度

住宅建筑高度≤27米,商业建筑高度≤40米,其中距离迎宾南路(中央绿轴)东南侧道路红线50米范围内(含)建筑高度≤27米。

   

建筑密度

≤32%

保证金

671万元

   

起始价

3353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19年 10月14 日9 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 10 月25 日9 时00 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商业建筑部分不得设置专业市场,旅馆建筑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为准;

  3、该地块内旅馆整体自持经营12年后方可整体转让,其余商业部分自持12年后方可分割销售,最小分割单元面积按苍政办[2017]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4、竞得人竞得土地两年后,如因国家政策原因三澳核电工程项目没有核准,竞得人自持部分可整体转让(销售)。

  5、该地块住宅部分销售时须由竞得人全部回租统一管理(销售给核电公司员工或核电承包商的部分视为回租统一管理,但须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认定), 期限12年。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4353万元时(溢价率29.8%)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受让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4353万元时,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受让人,最高竞报面积为219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用房(住宅)品质应不低于该地块商品住房品质并要求集中布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不少于竞报的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以套为单位无偿移交给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政策性用房(住宅)需按浙江省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配建地下机动车位并无偿移交给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配建地下机动车位需集中布置)。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19 年 10月 14日 9 时00分至 2019 年 10 月23 日17 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17 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协议》,并在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项目投资管理协议》、履约保证金发票与苍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二)、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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