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市10月17日拍卖出让城南新区 纬一路南侧等6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潜自然资规出告字〔2019〕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潜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人条件
1.申请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竞买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可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公司中须有一家公司满足以上要求。其中1930号宗地和1931号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3.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存在闲置土地的相对人禁止其申请竞买土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的土地。
4.对失信房地产企业,限制取得政府供应的土地。
5.本次出让只受理竞买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出让方式:拍卖方式。
(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 9月 23日至2019年 10月14日17:00。 申请竞买人可领取出让文件。
2.申请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 8日至2019年10月 1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 14日17:00。
4.竞买资格确认时间:经审查,申请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9年 10月 15日11: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2019年 10月 17日上午10:00-12:00。
四、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竞买人,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法人银行征信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均加盖印章)并提供原件用于查验。
2.房地产企业注册地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是否失信企业证明,其中在潜山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企业,还须同时由潜山市住建局出具的是否失信企业证明。
3.联合竞买报名的,须提交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各方的出资比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印章)。
申请竞买人报名时,应填写竞买申请书两份,并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和复印件两份。
五、特别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举牌报价,拍卖师无法分辨举牌先后,且同时举牌者都不愿意继续增加报价时,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竞得者。
4.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
5.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本次出让宗地均按现状交付(宗地范围内空间地表、地下等设施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确认),面积以交付时界址点控制的实有面积为准,出让价款不变;宗地开发所需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配套设施由竞买人自行考察、自行配建;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详见宗地出让须知、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
六、出让宗地的约定条件
1.1930号(含两个地块)和1931号宗地,为便于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作为一个标的一同公开出让。出让起始价46110万元(其中1930号出让起始价30121万元,1931号出让起始价15989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竞买保证金46110万元。
竞买人竞得后的成交价款按宗地的起始价数额比例分摊,并分宗签订出让合同。
1930号和1931号宗地,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模式出让,单套住房最高限价不超过6980元/m2;机动车位每个限价不得超过12万元,不计容,可发证。不得以精装房销售。
2.1931号宗地涉及安置,带方案公开拍卖(详见《潜山市城南新区纬一路北侧、南岳路西侧地块安置方案》)。按方案要求配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东北角,建筑面积990㎡,高度<14米)与广场不小于2400㎡(广场不参与计容),广场方案同步设计,由竞得人同步建设,无偿移交政府,所有权归政府。
报名地点: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五楼(经营股)
拍卖出让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1)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潜山天柱山支行
账号:12755301040001090
(2)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潜山皖城支行
账号:1309078019200006703
(3)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潜山潜阳路支行
账号:34001684301050272546
(4)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18
(5)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发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20334082400100000209482
(6)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1201145902
(7)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100113186660019999
(8)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34
(9)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692801021000002597
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0556—8970327
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9月 20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规划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 筑 系 数 % |
绿地率% |
建设 工期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1930 |
城南新区纬一路南侧 |
59939.75 |
R2 (二类居住用地) |
70 (40) |
<2.0 |
≤30 |
|
≥35 |
两年 |
46110 |
100 |
46110 |
规划建筑高度≤54米。商业配套计容面积<5%,商业建筑必须独立设置,不得建设住宅底商。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
1931 |
梅城镇纬一路北侧 |
49577.31 |
R2 (二类居住用地) |
70 (40) |
<1.9 |
≤30 |
|
≥35 |
|||||
|
1932 |
经济开发区舒州大道西侧(彭岭路南侧) |
1300.21 |
BR(商住混合用地) |
70 (40) |
2.32 |
37.8 |
|
28 |
一年 |
513 |
10 |
513 |
带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和安置方案挂牌出让。 |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规划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 筑 系 数 % |
绿地率% |
建设 工期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1933 |
黄铺镇黄铺村 |
1564.80 |
RB(商住混合用地) |
70 (40) |
1.19 |
38.55 |
|
24.05 |
一年 |
90 |
2 |
90 |
规划建筑高度<15米。 |
|
1934 |
黄铺镇黄铺村 |
3650.05 |
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
50 |
<0.7 |
≤35 |
|
≥30 |
一年 |
110 |
2 |
110 |
规划建筑高度<15米。 |
|
1935 |
旅游度假区 晴川路北侧 |
6920.62 |
A33(教育用地、仅限幼儿园) |
50 |
<0.6 |
≤20 |
|
≥35 |
一年 |
457 |
5 |
457 |
规划建筑高度控制<12米。不得建设住宅和商业。 |
说明:1.该宗地的相邻建筑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2.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给拍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