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10月23日至11月6日挂牌出让江成路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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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19)第42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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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A19021 | 江成路东、苏通路西、海德路北侧 | 80000.98 | 其它 教育用地 |
容积率≤0.80 | 建筑密度≤30% | 40%≤绿化率 | 50 | 1200 | 5600.0686 | 10(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5.①绿色建筑:绿色建筑二星级。②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宿舍楼、教学楼采用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本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 6.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市政排水部门(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意见,严格落实先排水、后接水的要求;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规划用地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有燃气用气需求的,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网、设施要同步建设到位。本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监督。 7.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统一要求进行围挡,有完善的进出入口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落实噪音、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以上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和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含法人代表另行成立的企业)不得参与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如有需要,竞得人请按有关规定自行考虑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22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3日 起至2019年11月0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11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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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A19021;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3日)内向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50万元(开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竣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按期开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联系人:徐永强,联系电话:89196980、13906290082),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章琼,联系电话:85985858、1782615211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5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和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意见和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凭证等材料。 2.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办结施工许可证和桩基开工),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工,则开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一次性动工建设,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手续时,一次性批准建设宗地总建筑面积。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36个月内全部竣工,并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竣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竣工,则竣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通过建设部门关于装配式建筑验收,若验收合格,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计利息);若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则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督。 3.竞得人如为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外注册企业,则须在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需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实缴到位)。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4.本地块上须建设民办双语学校,包含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等阶段,且满额招生人数不少于2000人,该土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建设,建成后,须全部自持,且运营或引进1所民办双语学校,否则,视为违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竞得人或其引进的民办双语学校的举办方须在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取得南通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筹设学校的批复(如因学段管理需要需分开设置学校主体的,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办理)。本地块上建设的双语学校须在2022年9月开学。若按期开学,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期开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学,则按期开学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监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1958、59001982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9月29日
2019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