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10月20日至10月30日挂牌出让草坝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安市网挂[2019]049号
海安市网挂[2019]049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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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9049001 | 草坝路东侧、曙光路北侧(新通海大市场) | 8071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3.21 | 建筑密度=53% | 绿化率=3.50% | 40 | 1200 | 5119.4353 | 10(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0日 起至2019年10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15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
1、地块编号:2019049001;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本次挂牌地块为拆迁安置地块,用于安置原通海大市场被拆迁人。 2.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后9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竞得人申请后30日内交付土地。 3.该项目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竣工验收。 4.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初步设计应含节能专项设计内容,且应符合《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专项说明编制要点》要求。 5.“三板”应用按《苏建科(2017)43号》文件实施。本条由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6.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7.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本次挂牌地块为拆迁安置地块,用于安置原通海大市场被拆迁人。 2.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后9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竞得人申请后30日内交付土地。 3.该项目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竣工验收。 4.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初步设计应含节能专项设计内容,且应符合《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专项说明编制要点》要求。 5.“三板”应用按《苏建科(2017)43号》文件实施。本条由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6.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7.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09月30日
2019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