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10月25日拍卖出让扬浦路以东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衢市告字[2019]17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10月25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范围内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月)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
衢集网字[2019]19号 |
扬浦路以东、科园路以南、建新路以西白沙片区C-35-2#地块 |
20767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1.5且≤1.9 |
≤25% |
≤39457㎡(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住宅≤37157㎡、商业≤2300 ㎡(含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物业管理用房) |
≤40m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24 |
22500 |
5000 |
|
衢集网字[2019] 20号 |
建新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南、振业路以西、科园路以北白沙片区C-30#地块 |
38311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1.5且≤2.0 |
≤25% |
≤76622㎡(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住宅≤70622㎡、商业≤6000 ㎡(含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物业管理用房) |
≤40m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0 |
42000 |
8400 |
|
衢集网字[2019]21号 |
枫林路以东、盘龙北路以南、百灵南路以西、东港五路以北东港功能区G-50-2#地块 |
26738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1.5且≤2.0 |
≤25% |
≤53476㎡(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住宅≤47776㎡、商业≤5700 ㎡(含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物业管理用房) |
≤50m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0 |
4600 |
920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衢集网字[2019]19号地块和衢集网字[2019]20号地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衢集网字[2019]21号地块竞买主体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在衢州市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衢集网字[2019]19号地块和衢集网字[2019]20号地块竞买成功后,竞得人必须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受让人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要成立新公司)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衢集网字[2019]21号地块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受让人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要成立新公司)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衢集网字[2019]19号地块和衢集网字[2019]20号地块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衢集网字[2019]21号地块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10月24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衢集网字[2019]19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10时整、衢集网字[2019]20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10时30分、衢集网字[2019]21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11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衢集网字[2019]19号地块和衢集网字[2019]20号地块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竞配保障性住房面积”拍卖方式,按拍卖报价(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限时竞价(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方式进行。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由竞得人按《衢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建协议》规定,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衢集网字[2019]19号地块和衢集网字[2019]20号地块限商品房住宅高层及多层(四层及以上)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4500元/平方米、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限地下车位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3万元/个。
3. 衢集网字[2019]21号拍卖地块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项目建成后,不动产产权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4.拍卖地块不得设置低层住宅。
5.拍卖地块内须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衢集网字[2019]19号地块不小于75平方米、衢集网字[2019]20号地块不小于143平方米,衢集网字[2019]21号地块不小于96平方米,并设有单独出入口,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8楼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81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联 系 人: 汪康祥 张婷婷
联系电话: 0570-8767623 0570-8767625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