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10月21日至10月30日挂牌出让灌江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响水县挂[2019]5号
响水县挂[2019]5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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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9T-5 | 灌江路北侧、东海路东侧 | 104676 | 商住 其他商服用地 |
2.50≤容积率≤3.50 | 建筑密度≤45% | 30%≤绿化率 | 40 | 16602 | 33203 | 10(万元) |
土地用途为:A区面积约34937.8平方米,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区面积约69738.4平方米,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计)。主要控制指标:建筑密度A区:≤45%,B区:≤35%;容积率A区≤3.5、≥2.5,B区≤1.8、>1.0;绿地率≥30%;建筑限高:A区域总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裙房高度不低于20米,B区域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2、规划设计要求:A区域商业须按照商业综合体模式布局,不得设置小门点、小商业及零散商业,且须控制外开门数量,并在灌江路及东海路形成连续界面;B区域内不得布置商业;住宅建筑单体长度不得超过3个单元。3、A区域建筑退让东海路东侧城市绿线不少于15米,建筑退让灌江路北侧城市绿线不少于40米;B区域建筑退让清源路西侧城市绿线不少于10米,建筑退让灌江路北侧城市绿线不少于20米,其他《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商业综合体裙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万平方米,且自持面积不低于90%。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住宅规划分两期进行许可,一期审批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0%;待商业综合体全部建成且具备运营条件后,方可申请剩余住宅的规划许可。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企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01日至2019年10月20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响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1日 起至2019年10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响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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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9T-5;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响水县长江中路296号
联系电话:0515-86873143
联 系 人:顾志浩
开户单位: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 号:见网上交易系统
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01日
2019年10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