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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土告字[2010]09号淳安县界首乡松源水湾东侧2-6号地块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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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地块挂牌(拍卖)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及坐落
出让面积(M2
用途
出让
年限
2010—31
界首乡松源水湾东侧2号地块
48075.05
商业(旅游)
40年
2010—32
界首乡松源水湾东侧3号地块
53926
住宅
70年
2010—33
界首乡松源水湾东侧4号地块
55886.19
住宅
70年
2010—34
界首乡松源水湾东侧5号地块
57555.9
住宅
70年
2010—35
界首乡松源水湾东侧6号地块
54197.71
住宅
70年

  注:各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和起始价、保证金及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挂牌(拍卖)出让文件》
 
  二、挂牌(拍卖)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是否新成立公司开发土地,新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股本结构的申明。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5幅地块为旅游综合体的配套用地,并作为一个标的按现状出让,其他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设有政府保留价。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实际外资。
 
  四、出让金缴纳: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交纳土地出让金的50%(含保证金),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
 
  六、申请人可于 2010年4月23日至 2010 年5月12日(属挂牌出让的至2010 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获取挂牌(拍卖)出让文件。年5月19日)
 
  七、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23日起的法定工作日,持竞买申请、有效证明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属于拍卖出让的,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5月12日下午3时;属于挂牌出让的,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5月19日下午3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0 年5月12日(属挂牌出让的在2010 年5月19日)下午3: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申请人。
 
  八、出让方式确定: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5月12日下午3:00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九、挂牌(拍卖)时间
  1、拍卖时间: 2010年5月12下午3:30。
  2、挂牌竞价期限:2010年5月12日至 2010年5月21内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十、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如逾期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完成外资出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合同,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利。保证金可在成交后作为定金,并可充抵土地出让金。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 (行政服务服务中心五楼业务二科)。
  帐户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帐 号: 075201040025441
  咨询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     传真:0571-24818113
  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传真:0571—64818640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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