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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11月13日拍卖出让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关键字:柯区告字[2020]18号

 柯区告字[2020]18号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20年11月13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东区)、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西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m2)

建筑高度

(m)

绿地率

柯区让[2020]37号

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东区)

西安路以南,广盈街以东,斗潭湖以北,北门街以西

3710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占地

≤9500)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1.5且≤2.53

≤38%

≤93868(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商业用房≤14160

按机场净空要求控制,最高海拔高程为113.25(高度皆含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等辅助用房,其中现状场地海拔约为65)

≥25%

住宅70年,商服40年

3

7270

2181

柯区让[2020]38号

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西区)

西安路以南,衢江中路以东,斗潭湖以北,广盈街以西

72473(其中:商业用房建筑占地

≤9000,菜市场综合楼占地

≤2990)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1.5且≤2.06

≤30%

≤149294(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000、菜场建筑面积≤5130、综合楼办公建筑面积≤9552)

按机场净空要求控制,最高海拔高程为113.25(高度皆含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等辅助用房,其中现状场地海拔约为65)

≥25%

住宅70年,商服40年

3

16270

4881

注: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2020]07号、衢资规条字[2020]06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全额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11月12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柯区让(2020)37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时整;柯区让(2020)38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0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柯区让(2020)37号地块

(1)该地块带施工图、建设相关合同和在建工程出让。该地块内的回购房套数、户型、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用房、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须遵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建设方案和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设(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预算书、施工图)。

(2)该地块上的住宅和商业全部由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定价回购,回购房总建筑面积为91603.22平方米(最终结算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其中住宅1051套,建筑面积约为79702.28平方米(60户型150套、70户型584套、80户型277套、90户型9套、110平方米户型23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900.94平方米;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物业用房(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附属用房、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等均为无偿移交。

(3)回购房总建筑面积为91603.22平方米(其中住宅79702.28平方米,商业用房11900.94平方米),单价为5000元/平方米(含办理产权证的办证费、契税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的税费)。回购总价暂定为人民币458016100元(大写:肆亿伍仟捌佰零壹万陆仟壹佰元整);最终结算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准。

(4)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东区)出让地块开发建设、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先行支付前期费用、工程费用31366万元(大写:叁亿壹仟叁佰陆拾陆万元整),最终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款项的万分之三缴纳滞纳金。

(5)受让人须继续履行此前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所有第三方所签订但未履行完成的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及建设等合同,如因受让人未履行合同、造成第三方及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损失的,由受让人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方全部损失。

(6)出让地块内回购房的建设标准、建设管理要求、回购支付方式等其他相关约定详见《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东区)出让地块开发建设、定价回购协议》。

(7)考虑到相关企业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保护,项目施工图、《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和《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等相关文本在签订保密承诺书后,向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委托人须带上授权委托书)。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309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0-3060729。

2.柯区让(2020)38号地块

(1)出让地块带施工图、建设相关合同和在建工程出让。出让地块内的回购房套数、户型、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用房、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须遵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建设方案和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设(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预算书、施工图)。

(2)出让地块上的住宅和商业全部由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定价回购,回购房总建筑面积为142190.59平方米(最终结算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其中住宅1452套,建筑面积为123712.17平方米(60户型90套、70户型592套、80户型388套、90户型149套、100户型105套、110户型24套、120户型36套、130户型68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8938.73平方米,菜市场综合楼(不含一二层菜场)建筑面积为9539.69平方米;菜市场范围内地下部分空间及地上一层、二层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菜市场综合楼地下部分停车〔机动车≥60个,非机动车≥260个(面积≥774.26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物业用房(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附属用房、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等均为无偿移交。

在菜市场综合楼配置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用房,框架结构,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3)回购房总建筑面积为142190.59平方米(其中住宅123712.17平方米,商业用房8938.73平方米,菜场综合楼9539.69平方米),单价为5000元/平方米(含办理产权证的办证费、契税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的税费)。回购总价暂定为人民币710952950元(大写:柒亿壹仟零玖拾伍万贰仟玖佰伍拾元整);最终结算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准。

(4)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西区)出让地块开发建设、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先行支付前期费用、工程费用40437万元(大写:肆亿零肆佰叁拾柒万元整),最终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款项的万分之三缴纳滞纳金。

(5)受让人须继续履行此前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所有第三方所签订但未履行完成的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及建设等合同,如因受让人未履行合同、造成第三方及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损失的,由受让人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方全部损失。

(6)出让地块内回购房的建设标准、建设管理要求、回购支付方式等其他相关约定详见《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西区)出让地块开发建设、定价回购协议》。

(7)考虑到相关企业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保护,项目施工图、《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和《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等相关文本在签订保密承诺书后,向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委托人须带上授权委托书)。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309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0-3060729。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24499

九、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0-3020066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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