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土让〔2010〕3号)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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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土让〔2010〕3号挂牌出让公告第五条原规定:“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现修改为:“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自然人除外)”。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庆元县招投标中心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