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国土告字〔2010〕33号
关键字: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033 | 胡集镇谢河村8组 | 9432 | 商住 | ≤1.80 | ≤40 | ≥30 | 70 | 120 | 566 | 2 |
二、竞买资格:本次拍卖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自然人,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根据《海安县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海办发〔2005〕69号),凡不符合廉政准入条件和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含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本人另行注册的公司)不得参加本期拍卖出让活动的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7日至2010年12月20日,到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3日到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12月23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2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8917374
联 系 人:崔俊林
开户单位:海安县财政局
开 户 行:海安县各家商业银行
账 号:无须帐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27日
201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