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工〔201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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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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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No.宁2010GY38 | 南京新城科技园E-32-2d地块,东至现状,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现状 | 14524.70 | 工业 | 0.70<容积率<5 | ≤40 | ≥25 | 50 | 611 | 3051 | 60 |
| No.宁2010GY39 | 南京新城科技园C-21地块,泰山路以东,奥体大街以北,云龙山路以西,新安江街以北 | 58688 | 工业 | ≤5 | ≤35 | ≥35 | 50 | 1800 | 8804 | 200 |
1、编号:No.宁2010GY38
建设内容:研发机构
投资强度:1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0%
2、编号:No.宁2010GY39
建设内容:研发机构
投资强度:1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0%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0%,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No.宁2010GY38 1、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或环境净化工程规划设计等;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半年内须在南京新城科技园范围内注册公司或将总部搬迁至南京新城科技园内注册新公司。 No.宁2010GY39 1、 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3个月内须在南京新城科技园范围内注册公司或将总部搬迁至南京新城科技园注册新公司,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 2、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建成后,所建房产可对外销售或转让,允许销售的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50% ,销售或转让对象必须为电子、软件、信息技术、知识型服务业、科技研发等类型的企业,且不得为自然人。以上销售或转让均须经过南京新城科技园管委会的书面同意; 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31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上报名)(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3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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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o.宁2010GY38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1日11时;
2、No.宁2010GY39地块:2010年12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31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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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3198669 83198662
联 系 人:市场办
开户单位:见挂牌文件
开 户 行:见挂牌文件
账 号:见挂牌文件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10日
201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