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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8月15日拍卖出让康一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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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土让公字[2023]29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AJ2023J-53

康一路北侧、S306省道南侧地块

递铺街道康山村

3076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用地)

40

480

2330

0.1-0.25

不超过25%

不小于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安吉县范围内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根据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申请人应于2023811日至2023814日期间到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进行预核准(联系方式:何先生13735125877)。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38409:002023814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81416:00

        拍卖时间:

AJ2023J-532023815 09: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提供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出具的预核准文件,未竞得人须凭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出具的预核准文件到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还竞买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入选),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此外,竞得人应当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具体参照《安吉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051号)执行。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2--5037921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 人: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先生 黄女士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黄女士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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