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9月14日至9月23日挂牌出让广州路东侧等6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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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自然资公告[2023]20号
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6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淮自然(开)挂2023第1号 开发区广州路东侧、宏恒胜路南侧
73455.5 商业、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2 建筑密度 ≤ 35 25 ≤ 绿化率 商业40、住宅70 10140 50700 300 (万元) 淮自然(开)挂2023第2号 开发区板闸干渠东侧、深圳东路南侧
37659.1 商业、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28 30 ≤ 绿化率 商业40、住宅70 5920 29600 200 (万元) 淮自然(浦)挂2023第2号 清江浦区承德南路西侧、延安路北侧
51012 商业、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3 建筑密度 ≤ 29 30 ≤ 绿化率 商业40、住宅70 10860 54300 300 (万元) 淮自然(阴)挂2023第6号 淮阴区北京东路南侧、帝景豪庭东侧
19371 商业、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商业40、住宅70 3280 16400 200 (万元) 淮自然(阴)挂2023第7号 淮阴区南昌路西侧、漓江路南侧
36141 商业、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30 35 ≤ 绿化率 商业40、住宅70 3840 19200 200 (万元) 淮自然(阴)挂2023第8号 淮阴区鉴湖路南侧、回春路西侧
44704 商业、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22 35 ≤ 绿化率 商业40、住宅70 6920 34600 20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淮自然(浦)挂2023第2号。1.该地块包含市政道路地下空间2479㎡;2.清江浦区政府回购156套住宅,面积约16466.56㎡,回购价格8800元/㎡,该地块需建设面积不少于2000㎡农贸市场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至清江浦区政府指定单位,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清江浦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该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由清江浦区政府负责监管。 (2)淮自然(阴)挂2023第6号。该地块由淮阴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13000㎡住宅用于定向人才房使用,回购价格7050元/㎡。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淮阴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该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由淮阴区政府负责监管。 (3)淮自然(阴)挂2023第7号。该地块由淮阴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31000㎡住宅用于人才公寓使用,回购价格6573元/㎡。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淮阴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该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由淮阴区政府负责监管。 (4)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在由耕地转用的土地上建设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5)本期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设有竞买人条件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设有特定条件的除外)。 因地块开发经营需要和属地纳税要求,土地竞得人如为地块所属辖区外注册企业,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土地竞得人如为自然人,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注册设立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土地竞得人如为联合竞买的,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按照网上竞买申请时约定的股东及股权比例,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8月25日 至2023年09月13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llq.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hallq.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淮自然(阴)挂2023第8号;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10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10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10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10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10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淮自然(浦)挂2023第2号、淮自然(阴)挂2023第6号、淮自然(阴)挂2023第7号、淮自然(阴)挂2023第8号、淮自然(开)挂2023第1号、淮自然(开)挂2023第2号均为普通房地产开发用地,设置中止价和一次报价区间,具体如下:淮自然(浦)挂2023第2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79200万元,一次报价有效区间79200万元-81450万元;淮自然(阴)挂2023第6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22600万元,一次报价有效区间22600万元-24600万元;淮自然(阴)挂2023第7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26800万元,一次报价有效区间26800万元-28800万元;淮自然(阴)挂2023第8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49800万元,一次报价有效区间49800万元-51900万元;淮自然(开)挂2023第1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73800万元,一次报价有效区间73800万元-76050万元;淮自然(开)挂2023第2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42400万元,一次报价有效区间42400万元-44400万元。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号)
联系电话:0517—89000638 89000637
联系人:徐先生 赵先生
开户单位: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8月25日
2、地块编号:淮自然(阴)挂2023第7号;
3、地块编号:淮自然(阴)挂2023第6号;
4、地块编号:淮自然(浦)挂2023第2号;
5、地块编号:淮自然(开)挂2023第2号;
6、地块编号:淮自然(开)挂2023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