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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告字(2010)第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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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九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O)
土地 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海土字10126号
袁花镇龙晓路西侧1#
25026
二类工业
太阳能光伏制造业
1.0-2.0
≤50%
50年
150
738
海土字10127号
袁花镇龙晓路西侧2#
38942
二类工业
太阳能光伏制造业
1.0-2.0
≤50%
50年
230
1149
海土字10128号
经济开发区由拳路南侧万业实业北侧1#地块
10014
二类工业
皮革服装制造业
1.2-1.6
≤45%
50年
85
409
海土字10129号
经济开发区由拳路南侧万业实业北侧2#地块
10011
二类工业
皮革服装制造业
1.2-1.6
≤45%
50年
85
408
海土字10130号
经济开发区由拳路南侧万华标准厂房北侧
15365
二类工业
家具制造
1.2-1.6
≤45%
50年
130
627
海土字10131号
经济开发区双联路北侧
38992
二类工业
电子元件及组件
1.2-1.6
≤45%
50年
320
1591
海土字10132号
经济开发区双宏路西侧
23981
二类工业
太阳能电池制造业
1.2-1.6
≤45%
50年
195
969
海土字10140号
长安镇城南路北侧、园区支路西侧
6893
二类工业
家纺产业
1.1-1.8
≤50%
50年
50
240
海土字10141号
长安镇园区支路西侧、长安公墓北侧
5793
二类工业
家纺产业
1.1-1.8
≤50%
50年
40
200
海土字9179号
经济开发区硖仲路南侧1#地块
20430
商业住宅
房地产开发
1.2-1.6
≤35%
40年70年
550
2750
海土字10055号
市区环西一路东侧、民和新村点北侧
8265
商业
农贸市场
1.3-1.5
≤35%
40年
240
1180
海土字10133号
经济开发区文苑路东侧由拳路南侧4#地块
5962
商服
汽车4S店
1.0-1.5
≤45%
40年
120
584
海土字10134号
经济开发区文苑路东侧由拳路南侧5#地块
4815
商服
汽车4S店
1.0-1.5
≤45%
40年
95
472
海土字10142号
许村镇新建农贸市场西侧
13977
商业住宅
房地产开发
1.2-1.6
≤32%
40年70年
360
1800
海土字10143号
盐官景区宣德路北侧、古邑路南侧
1705
商服
 
0.8-1.2
≤60%
40年
70
330
海土字10144号
盐官景区环城南路北侧、春熙路南侧
5648
商服
 
0.8-1.2
≤50%
40年
205
1020
海土字10145号
盐官景区变电所东侧、规划中新路南侧
24019
商业住宅
拆迁安置房
1.2-1.5
≤35%
40年70年
520
2560
海土字10146号
盐官景区宣德路南侧、敦庄路北侧
1161
商服
 
0.5-1.0
≤50%
40年
40
195
海土字10147号
海洲街道海宁大道西侧、钱江路北侧
4762
商办
企业总部
3.0-4.0
≤40%
40年
260
128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海土字10131、10132号地块需引进外资项目,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
  海土字10133、10134号地块属汽车4S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汽车生产厂家在海宁设立汽车4S店的品牌授权意向书。
  海土字10147号地块规划为企业总部大楼用地,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海宁市企业总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局内)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及相关开发建设承诺书。竞得人须按海政发[2008]70号《关于加快企业总部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开发使用土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下午15时整,交款地点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10年6月30日前(工作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市规划建设局新大楼西南角上)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0年7月2日下午15时整(工作时间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挂牌的19宗地块均设有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者则不予成交。
  3、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  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区梅园路203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87241220  87223373 87226173   87289216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保证金专户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    账号:33001636135059056789
  工商银行    账号:1204085029217005606
  农业银行    账号:350101040071468
  中国银行    账号:860016004408094001
  中信银行   账号:7333110182600004211
  交通银行    账号:296069010018000234931
  商业银行    账号:902000120111000565
  华夏银行    账号:4250200001819900000231
  信用联社    账号:231000000004099(海宁市土地出让金专户)
  兴业银行    账号:358610100100005593
  联合银行    账号:201000065520433
  浦发银行    帐号:86020155260000043
  招商银行    帐号:573900024010666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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