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8月3日协议出让嘉定区城北大型居住社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沪嘉协示字(2025)第4号
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嘉定区 | 嘉定区城北大型居住社区JD010201单元0107B-01地块 | 东至白墙港、南至闵家浜,西至秋竹路,北至树屏路 | 八级 | 2.69 | 2.18 | 征收安置房 | 征收安置房:70年 | 39704.00 | 上海嘉定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 (1)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本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47039.2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2、自持物业要求: 征收安置房及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再次分割转让。 3、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意见: 本地块出入口设置应充分考虑与道路跨河桥梁坡度的间距关系。 4、根据住房建设部门意见: (1)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执行绿色建筑有关要求和标准的通知》(沪建建材〔2024〕649号),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2)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不低于30%,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65973.07kwh/a;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初始发电效率要求为:采用晶硅组件的不应低于18%,采用薄膜组件的应不低于12%,采用透明幕墙薄膜组件的无初始发电效率要求。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和集热器效率应均不低于50%,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系统制冷COP应不低于3.5,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能效等级应达到一级。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可再生能源指标应用要求。 (3)本地块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4%、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2%。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4)根据《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25版)》要求,本地块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需采用BIM技术。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8月0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单 位: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310室住房和公共服务项目科
邮政编码:201800
联系电话:021-59998626
联 系 人:卫小姐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7月30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