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上海市8月27日协议出让黄浦区豫园街道沉香阁路38-I街坊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8-23

关键字:

沪黄协示字(2025)第11号


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黄浦区

黄浦区豫园街道沉香阁路38-I街坊地块、侯家路38-II街坊地块、方浜中路30-2号地块、方浜中路30-I地块扩大用地

东至旧校场路、馆驿街、南至方浜中路、昼锦路,西至侯家路、227A-01、227A-03地块,北至沉香阁路、方浜中路

/

0.50

3.71

/

地上:商业、办公、地下:商业、停车及设备

商业用地40年,办公楼50年

49840.00

/

上海确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1、地上建设条件:本次扩大用地222B-01地块地上新增商业建筑面积5190.56平方米,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2、地下建设条件:本次扩大用地地下空间建设层数不超过4层,其中方浜中路地下一层不纳入出让范围。地下一层、二层为商业功能,地下三层、四层为停车及设备功能。扩大用地地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9203.6平方米,其中222B-01地块地下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199.73平方米,227A-02地块地下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127.2平方米,方浜中路地下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31.96平方米。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地块超出合同约定的地下经营性建筑面积,由受让人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后,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补缴土地出让金,完善地下部分规划条件。

3、风貌保护: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沉香阁的建设保护范围及豫园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保护工作,确保建设期间的文物建筑安全,涉及“两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依法进行报批。

4、绿化种植: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对高度不超过50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实施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

5、装配式建筑: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及配套用房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具体要求按照沪建建材〔2019〕97号、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文执行,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6、绿色建筑: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与相邻建筑星级保持一致。

7、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本次扩大用地应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8、海绵城市: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为50%,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黄浦区(管委会)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9、水务管理: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合流管。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内部雨、污水分流,并按照最新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及黄浦区雨水排水规划的要求合理布设周边市政道路的排水管道,完善地区排水管网服务能力。扩大用地开发时应同步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并与周边排水系统衔接,新建雨水调蓄池规模按120 m3/ha配建。

10、市政管理:(1)受让人应对扩大用地周边道路按规划红线拓宽到位,并严格按照相应道路等级实施配套改建。(2)受让人应结合扩大用地供电配套同步落实架空线入地。

11、功能业态: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受让人应配合222B-01、227A-02整地块整体定位,立足时尚原创,打造具有时尚先锋意识的年轻时尚、原创首发聚集场。

12、运营管理:本次扩大用地中新增商业物业须统一招商、统一运营。

13、物业持有:受让人应按出让年限100%自持扩大用地中新增的地上和地下商业物业。

14、登记:本次扩大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应当符合基本单元的规定,其中新增商业部分登记最小单位为层。

15、民防设施:应按扩大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16、受让人须出资建设227A-04地块公共绿地,标准不低于1800元/平方米,产权归绿化管理部门所有。

17、公共服务设施:在222B-01地块内配建1处公厕建筑面积70平方米,产权需移交政府所有。

18、公共空间:222B-01地块内部开放空间总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结合旧校场路设置,与豫园老路出入口对接,也可在街坊内统筹。227A-02地块内规划南北向的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5米,为人行通道,24小时对外开放,线型端口可变。

19、地块内10KV电业紫校、紫校三号、紫校二号站需复正至地块内,受让人需提供复正站址,并承担相应费用。如需临时搬迁,需提供临时站址,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8月27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西3楼

单 位: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电话:33134800-20350

联 系 人:陈路雨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8月23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