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9月21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海滨二道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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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开(挂)2025-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经开区南港工业区创业一路以南、海滨二道以西,其四至为东至海滨二道、南至防护绿地、西至项目用地、北至创业一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现状有地上物。
该地块范围内如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3105.9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 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出让 年限 |
13105.99 | 非市属办公用地
| 商务金融用地 | ≤1.5 | ≤30 | ≥35 | ≤19658.985 | 40年 |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齐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保证金),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交付土地之日起半年内开工,自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
3、地块建成后不允许出售,仅允许出租。
4、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及《天津市土地资源整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该地块地上物资产为9920.30万元,竞得人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须与地上物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上物补偿协议》,由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该地上物资产。
6、竞得人取得该土地及地上物后,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关于规划、建设、消防、安全、不动产等要求。
7、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新公司,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5年9月28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和获取挂牌文件的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0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28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5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30日10:3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22)65270350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