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9月26日拍卖出让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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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土告字[2025]21号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松阴溪北岸,体育场路西侧,和平山水厂南侧 | 53242.27 | ≤40 | 1.0<容积率≤1.1 | ≥3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27680 | 10 | 5536 | |
松阳县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SY-04-02-19号地块 | 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松阴溪北岸,体育场路西侧,江滨西路北侧 | 44437.80 | ≤40 | 1.0<容积率≤1.1 | ≥3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23100 | 10 | 4620 |
注: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申请人在松阳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且未处置到位的;(2)存在闲置土地,且未处置到位的。
竞得后,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核的,我局可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6日9时至2025年9月25日17时,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照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17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
拍卖时间:松阳县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SY-04-02-18号地块 2025年9月26日10时至最高价产生;
松阳县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SY-04-02-19号地块 2025年9月26日11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必须填写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编号并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竞得人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二)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五)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申请人应于报名前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六)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七)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竞得人应按成交价款的3%向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缴纳契税。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 话:0578-8019671
联系人:周女士、刘先生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