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10月17日挂牌出让建设北路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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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自然资规告〔2025〕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25-10号地块(灵璧县磬山南路与古汴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2025-11号地块(建设北路与西河中路交叉口西北角01地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5-10 | 灵璧县磬山南路与古汴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 | 龙山庄园西侧、古汴路北侧、磬山南路东侧 | 14.652 | 社会停车场 | ≦0.2 | ≦10%
| 50年
| 50 | 367 |
2025-11 | 建设北路与西河中路交叉口西北角01地块
| 建设北路西侧、体育中心南侧 | 96.915 | 商业、住宅 | 1.2-1.8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65 | 3199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5-10号地块(灵璧县磬山南路与古汴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2025-11号地块(建设北路与西河中路交叉口西北角01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不接受自然人竞买申请。2025-11号地块(建设北路与西河中路交叉口西北角01地块)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0月16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5时。
六、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张先生: 17305579139 汤女士:17305579255
孙先生:18096462727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帐号:1887113131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340501727208000003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灵城支行
帐号:122202010400033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1312050029300152979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