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10月16日拍卖出让仙祥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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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土资告字〔2025〕30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G2025915 | 仙祥路以东烟霞路以北 | 38948 | >1.0且≤1.02 | ≤35% | ≥30%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33889 | 6778 |
备注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地块建设要求》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2、本出让宗地建设内容:住宅、配套商业用房。
3、本次出让,按照现状土地条件交地。本地块做地单位为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为保障出让地块顺利动工开发所需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排除施工干扰、处理村组关系、处理四邻关系等工作由做地单位(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负责。若有因出让前期工作处置不到位而影响土地交付和开发利用的,由做地单位负责解除障碍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地表现有围墙可供受让人作出让地块施工围护设施使用,但使用时请务必做好安全加固,正式围墙须按规划部门定桩放样确定的位置建造。
4、本出让宗地内的建设项目,要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要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8个月内竣工。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5、受让人在本地块内的投资开发建设,须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规划条件和地块建设要求均为出让合同附件)。竞买申请人应对须遵循执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的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避免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或出现违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内容有疑问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详询本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除仙居县内具备本宗地土地开发资质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竞得土地的,须投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开发资质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的登记注册地须为仙居县,新公司的成立时间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达到51%。须成立新公司开发本宗地的申请人应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的“竞买申请”内承诺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符合出让公告的要求,并与“竞买申请”内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还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浏览或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8时至2025年10月15日16时
3、拍卖起始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竞得人不能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出让成交价款,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出让价款构成:土地出让净收益、补偿安置费用、报批税费、土地出让开发费用。
(四)本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由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详询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如出让地块(及施工所涉周边土地)的地下有影响施工的构筑物、埋藏物、地下管线设施、污染土壤等,均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联系解决。
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联系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了解地块的供地条件。
(五)本次出让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竞得人须另行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六)地块受让人须在项目开工或地质勘察前征询文物主管部门意见,明确项目用地是否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或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内。如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项目用地为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或项目用地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内,受让人须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如配合考古工作致项目开工延期或施工工期延长的,竣工期限可作相应顺延。在本地块的建设开发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或疑似地下文物,受让人应立即安排停止施工,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或作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本次出让未能成交,我局将视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八)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九)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十)竞买申请人须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应认真、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规划条件、地块建设要求等出让文件,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情况、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及地块的供地条件,完全理解出让文件内容和网上公开出让操作程序,避免出让成交后不愿或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投资建设协议)等情况的发生。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地块现状及供地条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7716505、0576-87771500;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咨询联系电话:13968552444(联系人:张先生)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联系电话:18627599793、18932430170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