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10月20日拍卖出让建设街道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嘉土告南字〔2025〕3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元/M2) |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5南-042号 | 建设街道,东至规划广场用地,南至斜西街,西至紫阳街,北至府前街 | 10500 | 文化设施用地/商业用地(A2/B1),其中文化设施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占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1% | ≥0.5、 ≤0.8 | ≤50% | 文化设施用地40年,商业用地40年 | 4530 | 952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竞买保证金确定为拍卖起始价的20%,竞买保证金转定金后可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 (2)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金总额的50%,其余土地出让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3)特殊管控要求:1.地块开发建设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嘉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2.地块开发建设需严格落实考古发掘成果保护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嘉兴子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嘉兴府南街区块项目的批复》(文物考函〔2024〕1877号)的要求,同时与建设、文物等主管部门做好对接; (4)设计方案要求:本项目带建筑方案出让; (5)本地块可以不建或者少建防空地下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6)其他要求:场地内现有3棵树木,项目开发建设需最大程度保护树木(详见地块实测)。树木价值7.2万元,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规定将现有树木价款缴入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7) 除无偿移交部分外,本项目商业自取得不动产证后自持20年后可以销售(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分割销售部分最小产权单元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 ||||||||
2025南-043号 | 建设街道,东至建国南路,南至斜西街,西邻规划广场用地,北至府前街 | 13625 | 文化设施用地/商业用地(A2/B1),其中文化设施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占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1% | ≥0.5、 ≤0.8 | ≤50% | 文化设施用地40年,商业用地40年 | 4549 | 1240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竞买保证金确定为拍卖起始价的20%,竞买保证金转定金后可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 (2)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金总额的50%,其余土地出让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3)规划配建要求:配建公共厕所; (4)特殊管控要求:1.地块开发建设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嘉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2.地块开发建设需严格落实考古发掘成果保护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嘉兴子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嘉兴府南街区块项目的批复》(文物考函〔2024〕1877号)的要求,同时与建设、文物等主管部门做好对接; (5)设计方案要求:本项目带建筑方案出让; (6)本地块可以不建或者少建防空地下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7)其他要求:地场地内现有15棵树木,项目开发建设需最大程度保护树木(详见地块实测),树木价值10.78万元,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规定将现有树木价款缴入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8)除无偿移交部分外,本项目商业自取得不动产证后自持20年后可以销售(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分割销售部分最小产权单元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4)其他要求:地块内及周边现有电线杆、输电线等电力设施,开发建设时注意避让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若迁移需征得属地、主管部门意见后,妥善安置,迁移费用由南湖高新区管委会承担。 |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嘉兴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0:00。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17:00至2025年10月19日17: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9日17: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账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五、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2512026 朱女士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9993008 顾女士、孙女士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