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11月25日至12月5日挂牌出让市中心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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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资规出让告字[2025]50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中心区F-b4-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用地性质 | 建筑高度(m)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乐清市中心区F-b4-4-1地块 | 市中心区 | 27306 | ≤2.5 | 50年 | ≤40 | ≥20 | 科研用地 | ≤70 | 科研用地 | 6350 | 1270 |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乐资规中条〔2025〕20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68265平方米。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4、受让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前,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5、本次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6、以上面积均为国家2000坐标面积。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买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备注: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联系电话:0577-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2572404 62571406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