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11月20日拍卖出让崂山区张村河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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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崂自资告字〔2025〕7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区)批准,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如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控规 编号 | 宗地位置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m2) |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m2)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 |||
容积 率 | 建筑 | 绿地 率 | 楼面地价(元/m2) | 总价 (万元) | |||||||
LS0804-044-2 | 崂山区张村河以北、滁州路以南、深圳路以东 | ≤2.3 | ≤40% | ≥25% | 科研用地(A35) | 15642.73 | 35978. 27 | 50 | 2701 | 3753 | 13502.4917 |
周边 配套 | 地块南侧为崂山区张村河生态公园,西侧为南北向主干道深圳路、地铁2号线,北侧为跨海大桥高架路。 | ||||||||||
网上拍卖成交价款即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出让价款不含耕地开垦费、水土保持费、契税等费用,上述税费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缴纳。
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本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中的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拍卖不设底价和最高限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除本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外,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竞买人操作指南)等资料。
有意竞买者可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9日,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操作指南等,以获取网上拍卖出让相关资料。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25年11月19日9时至2025年12月9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本拍卖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16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审核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30举行,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附加条件:根据发改部门文件,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地块重点落地产业类型为鼓励类第三十一条“科技服务业”第1类“新材料专业科技服务”;第10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
(二)产业类型、环保要求、建设条件等要求按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文件执行(见网上交易系统下载件)。
(三)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四)出让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五)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熟知本拍卖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并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32—88977929、88977129
数字证书(CA)咨询:400-607-8966。现场办理及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16号-1 (青岛CA),收件人:客服部(电话:0532-85938170)。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