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12月11日至12月22日挂牌出让虹桥镇杏南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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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资规出让告字[2025]53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1]0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用地性质 | 建筑高度(m)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1]030号 | 乐清市虹桥镇杏南村 | 64726.3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 ≥35 | 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零售商业用地(B11)(不包含B12批发市场用地) | ≤80米(15米≤住宅建筑高度≤80米,且住宅建筑层数≥4层)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乐资规条〔2025〕0150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48870.49平方米,其中3000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其他规费和税费及公证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根据批准的总平方案确定的用途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并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补签出让合同,评估时点为总平方案的批准时间。4、竞买人在竞买申请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前,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5、本次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6、以上均为国家2000坐标系面积。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若乐清市国有企业参与该地块竞买报名,需取得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参与竞买的书面证明后,方可参加竞买。
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买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本宗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对本宗地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如需成立新公司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再与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0日10时30分 | 2025年12月20日10时30分 |
备注: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联系电话:0577-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2572404 62571406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