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港市4月24日至5月11日挂牌出让物流大道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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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资规告字[2026]10号
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函〔2026〕39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新城XC-C11-a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龙港市新城XC-C11-a2地块 | 宗地 面积 | 总用地面积23333.73㎡ | 宗地坐落 | 龙港市物流大道以南,世纪大道以东,渔港路以北 |
出让 年期 | 50年 | 容积率 | ≤2.6且>0 | 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 | ≤60667.70㎡且>0㎡ |
绿地率 | ≥10% | 建筑高度 | ≤50米 | 土地用途 | 物流仓储用地兼容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 ≤50% | 竞买保证金 | 734万元 | ||
起始价 | 3668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24日10 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11日10 时00 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税费。 2、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签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地块上建筑物一同出让,地上建筑物7601万元由竞得者支付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龙港市新城XC-C11-a2地块项目行业用地控制指标
1.归属行业:仓储物流(联运枢纽类);
2.投资强度:≥70万元/亩;
3.项目物流强度:≥1090万吨/k㎡.年。
三、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龙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者必须自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先与龙港市经济发展局签订《物流仓储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见出让须知附件),再凭《成交确认书》、《物流仓储项目投资合同》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物流仓储项目投资合同》的以放弃竞得权论处,没收竞买保证金,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10 时00分至2026年5月9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总地价款的50%,其余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19852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口)
联系电话:0577-68099702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