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4月30日拍卖出让横店镇广州街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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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自然资规告字[2026]1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网上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东阳市横店镇广州街以南、影视大道以西 | 6640 | 住宅用地 | 1.01-1.56 | 不大于45% | 20%-40% | 不大于24米 | 70年 | 2550 | 510 |
备注 | 1. 该地块内垂直式住宅规划间按12米×3米、高度为4层进行控制。地块建设方案确定后需进行公示。 2. 竞得入选人竞得土地后须与东阳市禹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合同》,由禹山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全部回购,回购单价为5200元/㎡,并按正常销售的相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竞得人须自签订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东阳市禹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竞得人完成腾空交接且双方签订《交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回购款的20%,竞得人将所有回购住房全部转移登记至东阳市禹山投资有限公司名下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上述回购事项可联系横店镇人民政府(0579-86021610)。 | ||||||||
备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禁止建造别墅类建筑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被列入东阳市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人各方均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时,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如实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拍卖结束后进行。具体详见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9日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9日(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6:00)
3.拍卖时间:
2026年4月30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证书),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地块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
2.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3.该地块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2026]18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2026]6号)。
4.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5.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6631510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4.关于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控制红线图等出让文件,请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