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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6月6日协议出让东至08-07地块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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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宝协示字(2026)第3号


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宝山区

宝山区BSP0-0401单元 08-06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杨行镇老集镇)

东至08-07地块、南至08-08地块,西至规划九路,北至08-05 地块

六级

3.28

2.5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193868.00

上海宜为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建设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执行绿色建筑有关要求和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相关绿建要求,其中,绿色建筑星级:按照不低于绿色民用建筑一星级标准建设。绿色建材使用:新建绿色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用安全耐久、节能低碳、性能优良、健康环保的绿色建材。

2、公建配套要求:本地块应设置一处生活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大于120米,单座生活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配建一处装修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配建一处大件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上述设施的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运营管理。

3、股权监管要求:本合同项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其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4、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及《沪国动规〔2025〕4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结建范围,应按项目地上计容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人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5、本地块应分别在场地、建筑、绿化和道路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内容,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对应设计降雨量19.21mm)、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宝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9-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6、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计/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以本市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6年06月0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宝山区宝林路45号

单 位: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1900

联系电话:56697417*8008

联 系 人:杜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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