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8月5日拍卖出让振兴西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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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告字[2026]10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29-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
衢江区29-2号地块 | 衢江区城区,振兴西路以南,宾港北路以西,东迹大道以北 | 14268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 ≥2.0且≤3.0 | ≤40% | ≤45米 | ≥25% | 计容总建筑面积≥28536且≤42804平方米 | 40 | 4490 | 898 |
注: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只限成立一家新公司,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竞地价”的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
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不需要重新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证书有效期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选择公告信息/云上选地,进入衢州市衢江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拍卖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17:00至2026年8月3日17: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7:00;
地块拍卖时间: 2026年8月5日9:00;
增价幅度为50万元的整数或倍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详见《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衢江)〔2026〕7号)。《规划条件》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实施开发建设。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或报价前可向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详细了解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衢江区29-2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的要求:
1.受让人须引进专业的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商和运营。自持比例不低于地上可登记发证面积的50%,自持建筑面积≥21250㎡,且自持面积应相对集中(若以餐饮、酒店、旅馆类项目审批建设的,则需整体登记、整体自持,办理一本不动产证),自持年限自竣工验收后办理首次登记之日起不低于10年。自持年限内,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前提下按≥300㎡进行首次登记,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自持期满后,不得另行办理分割登记,可以按首次登记确定的不动产单元进行销售。
2.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21250㎡,其中,可销售部分的1-2层允许按图纸审定最小分割单元进行首次登记,3层及以上楼层按最小分割单元≥300㎡进行首次登记。项目地块地下车位使用权允许按地上计容建筑销售面积同比例转让。
3.竞得人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甲方(衢州市衢江区空港新城建设服务中心)签订《衢江区29-2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三)根据《衢江区29-2号地块国有用地建设管理要求》的规定:
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全部建筑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四)根据《衢江区29-2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规定:根据《关于衢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2]23号),建设单位应当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主体为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地块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契税、修建性详规设计费、项目立项费等费用。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交付土地。
(七)拍卖出让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八)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衢州市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咨询电话: 丁女士(利用) 0570-3660019
金先生(规划) 0570-3838262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