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9月22日协议出让松江区车墩镇新城科技影都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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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对松江区车墩镇新城科技影都区SJCDJY01单元03-27地块实施出让。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本宗地内受让人应当自持物业的类型: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营利性邮电通信设施物业。 2、股权管理要求 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实际控制人不改变,出资比例不减少,持股比例不减少(上市公司股转交易除外)。变更以上内容的,应事先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同意。 3、功能业态要求 该项目为低轨卫星互联网核心基础设施,功能业态为卫星互联网产业。 4、装配式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单体预制率、装配率计算细则的通知》(沪建建材[2025]250号)要求执行。 5、绿色建筑 出让宗地中建筑须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本地块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6、资源能源节约要求 按照《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文)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应按要求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应根据建设要求满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装的要求,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光伏安装面积、发电效率、太阳能保证率、集热器效率、系统制冷COP、能效等级等应按该文件要求执行。 7、民防行政管理要求 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城科技影都区SJCDJY01单元03-27地块:该项目为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无人防结建要求。若后续用地性质发生变更、核发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重新征询人防部门意见。 8、绿地率管理要求 出让宗地中的绿地率为30%,绿化面积不小于3886.16平方米,集中绿地率为5%。 9、带建构筑物要求 出让宗地中需现状保留建筑占地面积:1297.4平方米,建筑面积:1470.8平方米。宗地按现状带建构筑物出让,地上建构筑物设施不计价款,无偿交由受让人使用和处置,并应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5款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6年09月22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