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10月20日拍卖出让东至大树江路等4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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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自然告字〔2026〕61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6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越城区YC-21-03-01地块、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土地 坐落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建设 期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 | 东至大树江,南至大肚子江,西至鲨鱼江,北至耶溪路 | 55423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55977.23-57085.69 | 1.01-1.03 | ≤40% | ≥25%,其中沿河绿地率≥65% | 70年 | 三年 | 30050 | 6010 |
越城区YC-21-03-01地块 | 东至浣江路,南至地限线,西至地限线,北至东泽路 | 39284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39676.84-41248.2 | 1.01-1.05 | ≤35% | ≥30%,其中北侧沿路绿化建设空间绿地率≥65% | 70年 | 三年 | 34240 | 6848 |
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 | 东至湖滨路,南至柳桥路,西至东湖路,北至地限线 | 58514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93622.4-105325.2 | 1.6-1.8 | ≤30% | ≥30% | 70年 | 三年 | 58990 | 11798 |
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 | 东至湖滨路,南至则水牌路,西至东湖路,北至柳桥路 | 32377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51803.2-58278.6 | 1.6-1.8 | ≤30% | ≥30% | 70年 | 三年 | 32640 | 6528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2026年10月9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自然告字〔2026〕61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10万元,越城区YC-21-03-0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848万元,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798万元,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528万元。竞买保证金应在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4: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下午4: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出让起始价为30050万元,越城区YC-21-03-0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34240万元,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出让起始价为58990万元,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出让起始价为32640万元。四宗地块增价幅度均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买人资格由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审定。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须与出让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竞得人须与东浦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越城区YC-21-03-01地块竞得人须与稽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竞得人须分别与东湖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
(五)四宗地块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为国有,建成后无偿移交,产权登记至越城区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若施工时发现地下文物,应即刻停工,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公安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六)竞得人须按照《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竞得人须签署《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并按承诺落实相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竞得人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东北侧有燃气、污水等市政管线,规划予以保留。
(八)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九)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越城区YC-21-03-01地块、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内均须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设置10KV开闭所一座。
(十)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与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之间,允许以地下通道方式连通。经双方竞得人协商一致后,由双方共同组织实施建设,并承担连通工程所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杆管线、道路等设施的保护、迁改及复原等相关费用)。
(十一)四宗地块均可按照《进一步促进绍兴住房高品质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绍市自然资规函〔2026〕17号)相关规定实施,其中,抬板式建筑适用于6层及以上的住宅。
(十二)本次出让地块在受让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含违约金)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人,越城区ZX-04CZ-01-05地块由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与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越城区YC-21-03-01地块由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与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越城区DHP-01-B-02-44地块、越城区DHP-01-B-02-45地块由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与受让人分别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四宗地块均应在约定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工期三年。
(十三)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据到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十四)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联系方式: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国土业务)韦女士:0575-85179052
(规划业务)朱先生:0575-8826797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489号1010室和1001室。
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
冯先生:0575-88051506
骆先生:0575-85159325
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11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