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国土资源局3月4日至3月14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关键字:
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 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M2)
|
其中出让面积
|
其中退让面积(㎡)
|
幼儿园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开工保证金
|
竣工保证金
|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2011-J4
|
临城新区Lke-5-1地块
|
136508
|
105623
|
24317
|
6568
|
城镇住宅(部分商业,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
|
5474
|
>1.0、≤1.6
|
≤30%
|
/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8910万
|
1156万
|
1735万
|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或拖欠舟山市范围内地价款的企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业均须满足对竞买人资质的要求。联合申请的,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出资比例以及其他说明事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可于 2011 年 2 月 12 日至 2011 年 3 月 11 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的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初审通过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11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银行户头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七、地块成交后,竞得地块的企业若不是临城当地企业,须在临城设立全资项目公司,税收纳入新城管委会管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二楼(市行政中心水务大楼)
联系电话: (0580)2282887 (0580)2280951
联 系 人: 林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舟山市建设银行
帐 号: 89205014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2011 年 2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