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土房管告字[201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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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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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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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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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 |
最大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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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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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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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综合价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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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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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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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H标准分区H01-3/01(部分)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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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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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零部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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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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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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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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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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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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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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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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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N标准分区N11-2/02(部分)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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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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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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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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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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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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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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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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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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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G10016:环保要求按大渡口区环保局文件(渡环函【2009】92号)
3、G10017:环保要求按大渡口区环保局文件(渡环函【2009】89号)4、G10015:环保要求详见南岸区环保局文件《关于茶园工业园区拟出让J分区J5/01地块明确挂牌条件的函的回复》。。
4、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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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5月5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15日9:00时-2010年5月4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15日9:00时-2010年5月4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4日17: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4日17: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1300、63654105(FAX)
联 系 人:赵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