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土出2010年第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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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诸暨市城西工业新城环北居住区R21-05-A、R21-05-B、R21-06-A、R21-15、R21-18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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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座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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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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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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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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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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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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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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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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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密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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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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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居住区
R21-05-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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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北路以南
翟山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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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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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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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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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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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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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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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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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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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居住区
R21-05-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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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北路以南
翟山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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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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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70
|
1.2-1.5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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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居住区
R21-06-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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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湖路以北
翟山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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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03
|
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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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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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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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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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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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居住区
R21-1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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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湖路以南
翟山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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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63
|
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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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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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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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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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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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居住区
R21-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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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北路以北
翟山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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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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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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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1.5-1.7
|
≤25%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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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市规划局的解释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为兼顾开发规模及该区域整体景观效果,R21-05-A、R21-05-B、R21-06-A、R21-15、R21-18五幅地块进行整体出让。
三、出让其它要求:出让地块涉及高压线路、地上建筑物等设施由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诺在土地成交后1年之内将高压线路移位并将地上附着物处理完毕。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出让地块另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机关工作时间),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1日(机关工作时间),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提交书面申请。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0年7月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举行。
八、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帐号等报名时另定。
十、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和具体要求。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十一、垂询电话: 87383332 87980065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