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0〕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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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批示精神,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大郎桥、庄桥、永寿三村的三产留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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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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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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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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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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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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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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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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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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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A40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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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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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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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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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容积率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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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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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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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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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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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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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指标参照(温开建)规条字〔2008〕052号;有关资料另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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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挂牌设底价,挂牌地价已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不包含邮电、消防等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用。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参加竞买对象:开发资质在叁级(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五、报名登记日期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人应当在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7月26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件、银行存款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见上表,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7月26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买人取得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七、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7月16日至7月28日下午 3:00 。
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大厅窗口:0577-88151021 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0577-88151126 池女士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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