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告字[2010 ]28、33-3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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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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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0-C-28 | 市区人民路与疏港路交叉口西北角 | 34984 | 商住 | ≤3 | ≤35 | ≥45 | 70 | 1850 | 6123 | 10 |
NO.2010-C-33 | 城东新区飞达路南侧 | 59249 | 商业 | ≤2 | ≤35 | ≥35 | 40 | 800 | 2679 | 10 |
NO.2010-C-34 | 城东新区飞达路南侧 | 14908 | 商业 | ≤0.70 | ≤23 | ≥20 | 40 | 450 | 1454 | 5 |
NO.2010-C-35 | 城东新区飞达路南侧 | 27259 | 商业 | ≤0.70 | ≤27.60 | ≥23 | 40 | 800 | 2658 | 10 |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6月30日至2010年07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7月19日至2010年07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7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国土局五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0-C-28地块:2010年07月19日8时30分 至2010年07月30日12时;
2、NO.2010-C-33地块:2010年07月19日8时30分 至2010年07月30日12时;
3、NO.2010-C-34地块:2010年07月19日8时30分 至2010年07月30日12时;
4、NO.2010-C-35地块:2010年07月19日8时30分 至2010年07月30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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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3、2010-C-28号地块,地上房屋拆迁由大中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用地南侧由受让人按规划布置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商务酒店,规划、建筑方案需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该商务酒店验收合格后,由大中镇政府按审计的成本价收购其相连的两层。 4、2010-C-33、34、35号地块带方案挂牌,受让人必须按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审核确定的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实施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0515-83517485、83512780
联 系 人:施先生、杨女士
开户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大丰交易所
开 户 行:工行城西分理处
账 号:1109690609000003713
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06月29日
2010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