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5月6日拍卖出让梧桐街道濮院大道西侧、莲花桥港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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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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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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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储[20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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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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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7.6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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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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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街道濮院大道西侧、莲花桥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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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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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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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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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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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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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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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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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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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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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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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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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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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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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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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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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通电、通水、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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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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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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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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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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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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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营内容:限制箱包、皮毛、皮革、建材、家俱、灯具、羊毛衫、家纺专业经营。 2、该项目房产不分割产权最低控制比例为总建筑面积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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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后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空闲土地记录,且闲置、空闲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后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空闲土地记录,且闲置、空闲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15日 至 2011年05月04日 到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25日 至 2011年05月04日 到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0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04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5月06日14时30分 在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联 系 人: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2059
开户单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桐乡市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37235056118528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联 系 人: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2059
开户单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桐乡市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37235056118528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1-04-07
201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