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东乡县6月3日拍卖出让世纪商城东侧、北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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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东乡县人民政府批准,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抚州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东乡县北港南侧A01、02、03号地块(宗地编号36110711011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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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宗
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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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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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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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约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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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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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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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
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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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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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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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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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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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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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07
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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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北港南侧A01、02、0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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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商城
东侧、北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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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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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地块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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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地块
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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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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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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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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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3.8
住宅用地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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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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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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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限高17米,住宅用地限高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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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地
块20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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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地块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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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地块272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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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地块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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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拍卖时间:2011年6月3日上午9:00;
拍卖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政局对面)
四、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五、竞买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六、本次出让地块为整体出让,详情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6月2日到东乡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及报名:有意竞买者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只须带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县财政局开具的到账保证金收据为准),到东乡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五楼)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报名资料费600元,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2日17时止。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6月2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抵作等价拍卖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 设 银 行 东 乡 县 支 行
开户单位:东 乡 县 财 政 局
开户帐号:36001551210050002413
联系地址:东乡县恒安西路 160 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13907941695(曹先生)
13767635691(丁先生)
东乡 县 国 土 资 源局
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抚州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