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9月20日至9月29日挂牌出让滨河新区中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发布时间:2010-09-08
关键字: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第一地产网
包高新告字[2010]第07号
经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2010]第16号 | 宗地面积: | 52356.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滨河新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80万元 | |||||||
起始价: | 1214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3元/平方米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
备注: | 1.竞买人需满足挂牌须知要求。 2.可兼容商业。 |
宗地编号: | G[2010]第17号 | 宗地面积: | 8989.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滨河新区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5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0万元 | |||||||
起始价: | 1408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3元/平方米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
备注: | 1.竟买人需满足挂牌须知的要求。 2.与编号G[2010]第18号捆绑出让。 |
宗地编号: | G[2010]第18号 | 宗地面积: | 11831.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滨河新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00万元 | |||||||
起始价: | 1203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3元/平方米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
备注: | 1.竟买人需满足挂牌须知的要求。 2.与编号G[2010]第17号捆绑出让。 3.可兼容商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31日 至 2010年09月19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31日 至 2010年09月19日 到 稀土大厦910房间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1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19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稀土大厦910房间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0]第16号 号地块: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G[2010]第17号 号地块: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G[2010]第18号 号地块: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G[2010]第16号 号地块: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G[2010]第17号 号地块: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G[2010]第18号 号地块:2010年09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详情请到阿尔丁大街89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稀土大厦910房间)咨询。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以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竞买合作协议书;到稀土大厦910房间办理竞买手续,领取相关文件,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需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并出具有效的交款凭证。
(四)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9月2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以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2、地点:稀土大厦910房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竞买人报价需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统一印制的《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电子邮件等报价方式。
(五)竞买人竞得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负责解释,在公告挂牌期间,如挂牌内容发生变化,我局将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详情请到阿尔丁大街89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稀土大厦910房间)咨询。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以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竞买合作协议书;到稀土大厦910房间办理竞买手续,领取相关文件,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需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并出具有效的交款凭证。
(四)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9月2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以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2、地点:稀土大厦910房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竞买人报价需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统一印制的《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电子邮件等报价方式。
(五)竞买人竞得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负责解释,在公告挂牌期间,如挂牌内容发生变化,我局将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稀土大厦910房间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联 系 人:刘森 刘彦博
联系电话:0472-5306497
开户单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包商银行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000664885100039
联系地址:稀土大厦910房间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联 系 人:刘森 刘彦博
联系电话:0472-5306497
开户单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包商银行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000664885100039
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20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