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7月22日拍卖出让县城南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天土资出告字〔2011〕第12号
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南区大路曹村以北,编号M2-0-1(FX050-1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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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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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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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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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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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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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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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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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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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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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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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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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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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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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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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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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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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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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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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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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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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款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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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21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土地交易中心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1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举办。
拍卖时间:2011年7月22日10时。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在2011年9月22日前付清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79767
联 系 人:陈女士、潘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33001667335050002210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9401010400211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84003234060809400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207061129217004269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