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7月20日至7月29日挂牌出让建国村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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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土字告[2011] 18 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坐落在江南街道的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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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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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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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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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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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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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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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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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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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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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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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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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820032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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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村
|
16971
|
工业
|
1.1-1.5
|
40-55%
|
20%
|
50
|
300
|
62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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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82003221009
|
外洋村
|
18532
|
工业
|
1.1-1.5
|
40-55%
|
20%
|
50
|
500
|
775
|
23
|
331082003220004
|
垟路村
|
31716
|
工业
|
1.1-1.5
|
40-55%
|
20%
|
50
|
700
|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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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号地块与2号地块在规划上是一个整体,必须同时报名竞买。
二、本次挂牌出让,报价时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契税。
三、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建设规划要求(江南街道)临开规[2009] 103、106、107号编制建设规划方案。
四、根据临海市产业发展规划,以上地块的准入产业均为机械制造行业,投资强度必须大于等于216万元/亩。
五、受让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如果竞得人为非临海市内的工业企业,须一个月内在临海斥资设立工业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交纳相应宗地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 2011 年 8 月 29 日前全部交清,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天内到江南街道办事处交纳建设履约保证金,凭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以及成交确认书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www.landchina.com、www.lhgtzyj.gov.cn)。
申请人可于之日起至 2011 年 7 月 27日 16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于之日起至 2011 年 7 月 27日 16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挂牌地点为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电子屏幕)。挂牌报价时间: 2011年 7 月 20 日 8 时至2011年 7 月 29日 16时;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 (临海市工商银行)
930101040002132 (临海市农业银行)
330666135012214000000025(临海市建设银行)
510004522100010 (临海市台州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 (临海市中国银行)
110040101201000054181 (临海市农联社营业部)
358520100100003057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580706220100015 (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 6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