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国土拍告字[2010]第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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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芜湖市 人民政府批准, 芜湖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中江大道与赤铸山东路交叉口西南侧A、B、C、D、E地块(1006号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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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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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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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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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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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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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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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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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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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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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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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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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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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大道与赤铸山东路交叉口西南侧A、B、C、D、E地块位于鸠江北路以东,赤铸山东路以南,中江大道以西,政通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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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724127㎡,其中出让面积614741㎡,
水系面积
10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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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
1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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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酒店、会议、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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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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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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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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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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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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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拍卖, “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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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
12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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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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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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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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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地块
6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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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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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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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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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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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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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地块
16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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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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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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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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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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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地块
12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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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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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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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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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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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3月10日至 2010年 3月 29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3 月 10日至 2010 年 3月 29日,到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3 月29日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 年 3 月 29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10年3月30日16:00时;若报名不足三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3月30日8:00时至2010年4月13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4月9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4月9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1)A、B地块:总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开发量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
(2)C、D、E地块:总建设工期48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开发量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第二年开发量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第三年开发量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0%。
上述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中江大道与赤铸山东路交叉口西南侧A、B、C、D、E地块土地出让金按地块分别支付,总付款期限为24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15%;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15%;第四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付清余款。各地块分别在其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分别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34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2890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其中:1500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3900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510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170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272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68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
八、业态功能要求:
1、A地块受让人必须建设600间客房以上规模的五星级酒店、且具备国际会议中心功能,满足千人以上会议接待需要,同时需引进世界五星级酒店管理公司入驻运营,并不得分割转让产权;
2、B地块受让人必须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一处,且持有经营不得少于70%,同时须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入驻经营;
3、A、B地块建设的办公写字楼,必须达到甲级写字楼标准。
竞买人报名时,须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九、其它:
1、中江大道与赤铸山东路交叉口西南侧A、B、C、D、E地块实行一次性整体出让。
2、地块规划范围内的水系由受让人在出让现状基础上结合受让地块项目整体方案设计进行景观设计并投资建设;建成后的水系景观面积不得少于现状水系面积,且应与城东新区整体景观规划保持协调和保证水系通畅,向社会公众开放。
3、地块规划建设范围内,沿政务大楼西侧至神山公园区域保留视觉走廊,建筑高度不超过25米,并需作视觉走廊分析。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13956154967、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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