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8月17日至8月27日挂牌出让建设路东段、贸易广场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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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告字[2011]6号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建设路东段、贸易广场南侧 | 建设路东段、贸易广场南侧 | 4716.1 | 住宅 | ≤5.5 | ≥30 | ≤30 | 70 | 905.4912 | 800 | 14.15 |
| 建设路西段北侧 | 建设路西段北侧 | 44993.78 | 住宅 | ≤3.2 | ≥25 | ≤85 | 70 | 10663.5259 | 9500 | 135 |
| 西高皇街道办事处温集村 | 西高皇街道办事处温集村 | 41950.63 | 住宅 | ≤5 | ≥30 | ≤30 | 70 | 7928.669 | 7000 | 63 |
| 平安大道东段北侧 | 平安大道东段北侧 | 34687.6 | 住宅 | ≤1.9 | ≥30 | ≤30 | 70 | 3330 | 2900 | 104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往有欠缴出让价款行为的,在出让价款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8日 至 2011年08月24日 到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8日 至 2011年08月24日 到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二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宗地三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宗地四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宗地一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宗地二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宗地三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宗地四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宗地一 号地块:2011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11年8月4日9时在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举行,宗地一、二由卫东区国土分局,宗地三、四由新华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意见》(平政〔2005〕42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的精神,申请人在报名时宗地一、须持卫东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宗地三、四须持新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11年8月4日9时在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举行,宗地一、二由卫东区国土分局,宗地三、四由新华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意见》(平政〔2005〕42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的精神,申请人在报名时宗地一、须持卫东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宗地三、四须持新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城区祥云路
联 系 人:付聚山 王迎
联系电话:0375-2966158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31101516010000331
联系地址:新城区祥云路
联 系 人:付聚山 王迎
联系电话:0375-2966158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31101516010000331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1-7-28
2011-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