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8月19日至9月1日挂牌出让下角大中堂GXJ2011-1号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惠市地交网(告)字[2011]第4号
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GXJ2011-1 | 惠州市下角大中堂 | 25957 | 住宅 | ≤3 | ≥30 | ≤30 | 70 | 4575 | 4575 | 2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4575万元人民币;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20000万元人民币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
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联合申请的,联合各方开出的存款证明相隔时间也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时间;
4、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5、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9日 至 2011年09月01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19日 至 2011年09月01日 到 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3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9月01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XJ2011-1 号地块:2011年08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9月01日16时00分 ;
GXJ2011-1 号地块:2011年08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9月01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JN08-01-06-01号地块24957m2土地使用权、JN08-01-06-02号地块按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的1000m2商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按现状整体出让;
2、JN08-01-06-02号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30000平方米。其中:3000m2商业建筑面积计算入此次出让起始价,其余270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建筑面积未计算入此次出让起始价。因此, JN08-01-06-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按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的1000m2;
3、该地块内有10KV高压线及架空线路,如因该地开发及建设需要迁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迁移,费用自理;
4、现状内有一条出行村道,为满足村民出行,该地块需解决好村民出行问题后方可封堵该村道;
5、JN08-01-06-01号地块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9500万元(含地价);
6、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7、该地块中小套型的住宅建筑面积之和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须≥70%;
8、地块具体交付时间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8个月内,竞得人在交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两个月内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合同后,申请办理JN08-01-06-01号地块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逾期按《土地登记规则》非法占地规定处理。JN08-01-06-02号地块按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的1000㎡商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须待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再办理土地分割办证;
9、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该地块的竞得人须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定相关合同,并负责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用地10000㎡(建设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统一制定),保障性住房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两年内竣工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用地采用无偿划拨形式给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JN08-01-06-01号地块24957m2土地使用权、JN08-01-06-02号地块按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的1000m2商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按现状整体出让;
2、JN08-01-06-02号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30000平方米。其中:3000m2商业建筑面积计算入此次出让起始价,其余270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建筑面积未计算入此次出让起始价。因此, JN08-01-06-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按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的1000m2;
3、该地块内有10KV高压线及架空线路,如因该地开发及建设需要迁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迁移,费用自理;
4、现状内有一条出行村道,为满足村民出行,该地块需解决好村民出行问题后方可封堵该村道;
5、JN08-01-06-01号地块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9500万元(含地价);
6、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7、该地块中小套型的住宅建筑面积之和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须≥70%;
8、地块具体交付时间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8个月内,竞得人在交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两个月内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合同后,申请办理JN08-01-06-01号地块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逾期按《土地登记规则》非法占地规定处理。JN08-01-06-02号地块按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的1000㎡商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须待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再办理土地分割办证;
9、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该地块的竞得人须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定相关合同,并负责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用地10000㎡(建设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统一制定),保障性住房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两年内竣工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用地采用无偿划拨形式给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
联 系 人:余强、时运好
联系电话:(0752)2896213 2896216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
联 系 人:余强、时运好
联系电话:(0752)2896213 2896216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7-29
2011-7-29




